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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市推进落实省大数据总枢纽项目和“一网通办”系统项目建设对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4-07-15 16:45
  • 来源: 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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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祁阳市推进落实省大数据总枢纽项目和“一网通办”系统项目建设对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祁政办函〔2024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省、永州市驻祁各单位:

《祁阳市推进落实省大数据总枢纽项目和“一网通办”系统项目建设对接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祁阳市推进落实省大数据总枢纽项目和“一网通办”系统项目建设对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实现“全面破除数据壁垒,促进网络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和业务高效协同,引领驱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建设目标,更好地为企业、群众提供综合性政务服务,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大数据总枢纽项目和“一网通办”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310号)《永州市推进落实省大数据总枢纽项目和“一网通办”系统项目建设对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我市政务数据汇聚、治理、安全等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务数据治理和应用,重点加强各类政务数据的分析、汇聚、共享和实现政务数据在政务服务、跨部门平台场景的应用;配合完成永州市“大数据总枢纽”平台与湖南省“大数据总枢纽”平台的对接,做好“一网通办”系统项目重点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本部门推进落实大数据总枢纽项目和“一网通办”系统项目建设对接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及工作联络人,填报《祁阳市大数据枢纽和“一网通办”项目建设协同配合机制人员名单》(见附件1),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版在2024515日前发送至祁阳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数字政府”建设办公室),电子邮箱:qydate@126.com,联系人:唐伟舰,173****4197。(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中央、省、永州市驻祁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515日前)

(二)完成目录梳理工作。永州市统筹安排,市“数字政府”建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要求做好目录梳理工作。各责任单位在目录梳理过程中,填报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三定职能清单》《信息系统自查表》;对照湖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网址见附件3)的省直部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出对省直单位的政务数据需求,填报《数据需求清单》;对本单位信息系统使用的国标、地标、行标、技术指南、数据字典等技术和业务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按系统整理。

各单位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按照《湖南省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指南》要求做好全量编目,填写《政务数据目录填报表》,并按照《政务数据目录质量检查规范》,对报送的数据目录认真检查,确保数据无误。建立完善目录数据更新机制。目录梳理相关表格登录永州市大数据枢纽直报系统(网址见附件3)进行填报。(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各部门,中央、省、永市驻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5月初至6月中旬)

(三)挂接数据资源。为实现“网络通、系统通、数据通、应用通”的目标,在目录梳理工作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应汇尽汇”要求,将本单位数据资源统一挂接到对应数据目录下,实现目录资源挂接率达100%。市大数据枢纽平台提供标准挂接方式,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择优以库表、文件或接口方式挂接数据,在数据挂接过程中,必须要求业务信息系统开发公司或运维公司技术保障到位、技术支撑到位、强化问题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中央、省、永州市驻祁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5月初至6月中旬)

(四)进行数据治理。为实现数据实用性、标准化,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根据永州市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数据质量整改责任机制和数据更新责任机制,及时接收《数据质量检查报告》和《数据更新报告》, 对有质量问题的数据和未更新的数据及时整改,确保数据的“全量、及时、准确”。(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中央、省、永州市驻祁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推进数据共享。依托永州市政务数据共享数据资源服务总线,实现数据应用服务一站式申请、开发和发布。各单位依据政务数据目录在线申请其他单位的数据,并积极主动向省级部门申请数据,确保本单位数据及时回流。(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中央、省、永州市驻祁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建设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省、永州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和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制定完善我市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各责任单位要相应加强本单位电子政务外网边界范围内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制订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发生数据泄漏和数据丢失等网络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中央、省、永州市驻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核实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各责任单位要参照省三化系统,组织办理人员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的核对工作,对与实际业务办理不相符,特别是实际工作流程优于三化系统的,及时上报。开展个性化梳理,对行使层级在市本级及镇(街道)两级的个性化事项和证照进行梳理,形成祁阳个性化事项清单。省直部门在事项系统中完成填报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认领和完善事项要素信息并发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中央、省、永州市驻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做好线上线下统一受理系统对接。一是对接全省统一受理系统。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梳理自建业务系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自建业务系统优先与永州市一体化平台对接,无法与永州市一体化平台对接的,要组织技术公司按省“一网通办”项目组的时间要求直接驻场省项目组,完成对接业务。二是编制统一申请表单。根据首批对接清单中的事项,按照“一事一单”原则,将部门业务办理系统需录入的信息项与纸质申请表填写的信息项“合二为一”,形成全省统一的申请表单,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表单标准化、结构化。三是建立完善统一“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统一受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中央、省、永州市驻祁有关单位按职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完成“一网通办”试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对接清单中的事项,完成行使层级在市本级及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各流程环节和经办人员系统配置工作。各单位相关业务办理人员按要求做好“一网通办”全流程闭环测试,验证省“一网通办”统一受理系统稳定性、功能完整性和易用好用性,并将系统问题及时上报;组织开展线下统一受理试点,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线下统一受理综合窗口设置和业务人员、导办人员培训,有序推进省“一网通办”统一受理试点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中央、省、永州市驻祁有关单位,完成时限:直至试点工作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数据枢纽和“一网通办”系统是湖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工作涉及市县两级各单位的业务系统,涵盖业务领域、信息技术领域、标准和规范领域及综合管理领域等各个层次,属于“业务+信息技术+管理”的综合性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在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一把手”定期调度、分管领导主抓、业务股室牵头、业务系统开发公司和运维公司全面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全力落实目录梳理等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制,确保各层级各部门紧密配合、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永州政务大数据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2213号)要求,按照“谁建设、谁对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系统对接、接口改造、数据目录梳理、数据挂接等相关工作经费的统筹安排。

(三)强化督促落实。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对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于工作开展不积极、工作进度滞后的单位,将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倒逼责任压实、工作落实。各部门推进落实省大数据总枢纽项目和“一网通办”系统项目建设对接应用工作成效纳入“数字政务”建设考核范畴,持续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

(表格附件已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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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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