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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审计局关于祁阳县大村甸镇大村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 2020-09-14 16:09
  • 来源: 祁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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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祁阳县审计局对祁阳县大村甸镇大村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批复及指标文件情况

祁阳县大村甸镇大村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8]6号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2018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立项。项目计划投资11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1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27万元。祁阳县大村甸镇大村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经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8]8号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立项。项目计划投资3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75万元。第一、二批项目合计计划投资1525万元。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下发的湘财农综指[2017]13号文件,拨付中央财政资金81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10万元;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下发的湘财农综指[2018]5号文件,拨付中央财政资金207万元,拨付省级财政资金171万元。

(二)项目概况及完成情况

祁阳县大村甸镇大村甸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一、二批)项目位于祁阳县西北部,项目区主要涉及大村甸镇的联星、新铺子、进步、大村甸、银利、石元、许家亭等7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2.87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34万亩,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01万亩。主要内容:新修改造电灌站6座,扩建加固山塘28口,衬砌灌、排渠道5.98km,新建闸门1座,新修田间机耕道路8.39km。

项目实施后,改善灌溉面积0.52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14万亩,新增耕地面积0.3万亩。

(三)项目实施情况

祁阳县大村甸镇大村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湖南省金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湖南省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实行监理。

该项目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祁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湖南中誉管理有限公司、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对第一、二批项目实施招标,整个工程项目分13个标段,其中第一批共10个标段,第二批共3个标段,分别由湖南省瑞城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康楚建筑园林有限公司等13个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18年12月签订施工合同。项目于2018年12月30日开工,2019年7月10日竣工。至审计时止,工程项目已完成结算。

(四)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祁阳县大村甸镇大村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到位各级财政资金1525万元,实际到位1524.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23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01.86万元。

省财政厅计划批复批准的工程监理费为21万元,由市开发办直接支付给监理公司,实际支付监理费发票金额为20.86万元。

2.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经审计核实,祁阳县大村甸镇大村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8年到位财政资金1524.86万元。

至审计日止,该项目农发资金总支出1534.77万元。其中:水利措施支出744.49万元,田间道路支出679.92万元,项目管理费34.00万元,工程管护费22.00万元(已计提做账,未使用),勘测设计费33.50万元,工程监理费20.86万元(由市开发办统一支付)。(至审计日止,项目十三个标段均已完工,财政结算评审工程款1424.41万元,应付未付质保金42.70万元,实付金额1381.71万元。)

至审计日止,该项目超支9.91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祁阳县农业开发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大村甸镇大村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基本按照批复的要求实施,将中央、省拨入的专项资金基本拨付到项目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工程已基本完工验收,基本达到了批复所要求的预期效果。项目基本遵守工程建设程序,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规范,基本遵守了国家现行的财经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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