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赋予乡镇(街道)52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权目录见附件)。
各赋权部门和乡镇(街道)承接机构应主动做好赋权事项的权限移交和承接工作,确保稳妥有序实施。各承接机构要按照依法、规范、精简、高效、便捷的原则,明确各权限的设定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资料、收费标准等内容,认真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网站、新媒体、报纸、宣传栏等各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祁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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