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祁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立足医保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医保经办服务,提升医保基金监管和基层治理能力,维护基金支付安全,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和下属事务中心负责人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通过采取自学、普遍轮训、专题集训以及积极带队参加省市组织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第一次是2023年4月20日永州市医保局在新田县组织的全市基金监管100余人参加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第二次是2023年8月30日湖南省医保局在长沙市组织的全省基金监管200余人参加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2023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734件次。其中,行政处罚12件次,立案12件,结案12件,结案率100%,罚没金额111.49万元。行政检查12件次,其他执法行为722件次。
(二)我局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如:公示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12件。
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12件。其中有音像记录的12件。
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12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0人。2023年共有12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12件,不予通过0件。
四、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推行情况
本部门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已在网站公示并印发执行,清单共15项,其中,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6项;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9项。2023年,本单位共作出行政处罚12件,其中免予行政处罚2件,从轻行政处罚0件,减轻行政处罚0件。
五、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一、强化领导,高位推动。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牵头主抓,相关股室负责人、业务人员积极参与,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据、有序开展。
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按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执法留痕,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六、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程序有待完善。案卷整理归档、执法全过程记录欠规范,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二是执法稽核力量薄弱。从事稽核专业人员力量不足,与当前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性、专业性极强难以查处、监管对象数量庞大的形势不能匹配,监管任务与专业技能不对称,很难开展更深层次监督检查。三是综合执法体系尚需进一步加强。医保部门与纪委监委、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需进一步强化,综合执法监管效能有待提升。
七、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作出本部门2024年行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法制审核机构作用,日常加强对执法检查力度和审核力度,促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咨询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法律适用准确度。根据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不断完善执法程序。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执法文书,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
三是积极推进构建共治共管执法监管格局。落实好与纪检监察的“行纪衔接”、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继续联合卫健、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发挥好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取得事半功倍的综合执法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