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反馈问题
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地保护监管不到位
二 、整改目标
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确保生态破坏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确保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有效维护。
三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四 、整改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系列自然保护地宣传活动,利用媒体、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地的重要性,倡导公众参与自然生态保护,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
(二)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各地结合林长制“一长四员”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巡查管护,完善管护台账,及时发现问题;对自然保护地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快速反应和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到位。
(三)强化问题整改。继续按要求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等专项行动,督导各镇(街道)、林场做好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自查排查和线索核查,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湖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细则》(湘环发〔2023〕26 号)、《湖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试行)》(湘林保〔2023〕9号)等规定整改销号。
(四)健全工作机制。督导建立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协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林业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思想认识全面提高。2024年,利用“世界湿地日”、“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全市重大宣传窗口时机,创新“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宣传形式,开展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宣教260(场)次,举办科普实践活动35场次2万余人,发放发放倡议书5万份,签订保护野生动植物承诺书300份,制作永久性户外广告宣传牌10块,制发了微信公众号27期、抖音号3期,发表新闻稿件23篇,通过宣传,营造全市共同关注自然保护地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提高了人们的保护意识和行动自觉。
(二)日常监管全面加强。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到自然保护地调研指导保护管理工作,召开调度会议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将自然保护地监管纳入林长制”一长四员”巡护体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划定巡护区域和线路,制定巡护制度,落实专职网格巡护人员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护。完成了浯溪国家湿地公园浯洲候鸟保护监测站、湖南小鲵自然保护区云仙观候鸟保护监测站建设。严格项目准入,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以降低生态影响。对湖南小鲵自然保护区青峰岭工区油草塘工班用房进行升级改造,新建祁阳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负责全市辖区内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工作。市林业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和非法猎捕滥挖野生动植物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查办案件4起。
(三)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一是严格按照销号标准完成王建军家庭农场、挂榜山村产业扶贫基地、挂榜山山泉水厂三个“绿盾”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二是开展2024年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疑似问题线索图斑核查整改消号工作,将15个自然保护地无需整改问题线索图斑消号资料按程序上报永州市林业局,全面监督反馈的“挂榜山林场新建防火道问题”启动了整改销号程序,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11月27日永州市林业局组织现场验收,下步整理收集销号资料,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销号任务。三是对于省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红线范围内存在违规违建排污口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场勘察,核查到位,扎实整改,目前已达到整改销号条件。四是依托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专项整治、日常巡查等对自然保护地已完成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
(四)工作机制全面完善。一是充实完善全市5个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落实保护能力。二是加强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在湘江河岸修复沿江路洲滩湿地100亩,完成湖南小鲵自然保护区、太白峰国家森林公园科普中心建设。三是推行自然保护地(湿地)野生动植物工作协调机制,印发了《祁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建立祁阳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推动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4年 11 月 29日至2024年 12月5日 ( 共 5 个工作日 )
受理部门:祁阳市林业局
联 系 电 话 :0746-3222329
联 系 地 址 :祁阳市长虹街道浯溪路93号
祁阳市林业局
2024年 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