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出“完善生态保护
补偿机制”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指出问题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持续拓宽生态环保资金来源渠道。同时,提高资金管理精准化水平,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对环保产业的支持政策抓落实不够。部分重点自然资源领域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不健全,补偿资金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横向生态补偿、修复投入机制,提高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
三、整改措施
1.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要求。按照省、市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要求,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推进耕地增减挂补偿、生态公益林补偿等,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2.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相邻县市区积极向省委、省政府争取生态补偿项目,同时探索流域生态共商共建共治工作机制。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生态类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
四、整改完成情况
1.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要求。科学编制《祁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废弃矿山的修复、复绿复垦工作中依据修复方案,在保证效果、节约资金,又获得新增耕地指标的同时,新增的结余减挂指标还可以在省内流转、交易,获得的资金可以按政策奖补到村,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林业部门为解决林农生产生活问题,整合优化林业资源,将划为生态公益林的重点区域林地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每年按时足额发放补偿资金,2023年度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金额累计750.42万元。
2.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进一步加强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与冷水滩区签订了《湘江流域横向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协议》。
3.加强财政资金投入与使用指导。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生态资金来源、支出方向、扣缴标准、额度、管理程序等内容,确保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2023年祁阳市历史遗留矿山完成了35个矿点53个图斑总面积70.66公顷的治理任务。
五、整改结果
根据《永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永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永环改办〔2022〕9号)要求,经我市自查,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实现,已达到整改销号标准。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于志豪 联系电话:13874620616(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