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统计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工作质量,结合省委第七轮巡视统计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升统计执法队伍专业素质,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发现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能力和水平,切实对统计造假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支撑。
二、检查内容
(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单位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情况。
(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单位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情况。
(三)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情况。
(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和数据质量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常态化执法检查。巩固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成果,提升统计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根据相关名录,随机抽取1%-5%企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抽中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三)常态化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持续认真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推进全面清理纠正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其他检查。对在统计调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和上级统计局转交、群众举报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及时进行核查检查。
四、时间安排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执法检查,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副局长主抓,法规股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股室和专业全力配合,确保执法人员全员参与,执法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等部门合作,及时处理和移交违法线索和违法案件。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全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市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祁阳市统计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