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一)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的思路,下大力气完成潘市镇龙溪村、肖家镇九泥村、下马渡镇元家庙村、进宝塘镇陈朝村、大忠桥镇蔗塘村等5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的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古院落”保护发展经验,初步建立“古院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二)2020年12月底前,在全面摸清历史文化村落现状的基础上,有机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基本完成全县“古院落”的保护发展工作,县域古院落整体风貌得到修复和保护,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产业显著发展。依托“百村振兴”“百里画廊”工程,以“一江两翼三区”为重心,统筹推进潘市镇龙溪村、柏家村、八角岭、侧树坪村、董家埠村,肖家镇九泥村,观音滩镇八尺村,羊角塘镇泉口村,大忠桥镇双凤村等30个现有传统村落串珠成链,打造浯溪碑林—陶铸故里—太白峰国家森林公园、九泥—大江水库—龙凼等县域精品旅游线路,推进“古院落”保护和产业业态持续发展。
(三)2021年12月底前,力争将我县“古院落”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民俗体验胜地、文化养生胜地、文化艺术创作胜地、“乡愁”旅游目的地,打造成独具魅力和影响力的区域特色品牌,成为“古院落”保护利用的典范。二、实施时间
(一)调查摸底(2019年3月—4月)县“古院落”拯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镇(街道)、村(社区),以进村入户走访的形式展开“古院落”建筑调查摸底工作,填报《祁阳县“古院落”建筑调查摸底登记表》。
(二)宣传发动(2019年3月—5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古院落拯救行动”知晓率,引导产权人积极参与。镇(街道)应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政策。村级组织应积极参与组织发动、工作协调、矛盾排查化解等工作。
(三)启动试点(2019年4月—11月)以潘市镇龙溪村、肖家镇九泥村、下马渡镇元家庙村、进宝塘镇陈朝村、大忠桥镇蔗塘村等5个村(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为试点,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方案编制、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重问题破解,及时总结经验,提交县“古院落拯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土工匠培训,进一步培育、壮大、规范本土工匠队伍。
(四)全面实施(2019年12月—2020年12月)各责任单位、申报人按要求全面开展“古院落拯救行动”相关工作。县“古院落拯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巡查机制,进行不定期巡查和现场督导,负责组织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各镇(街道)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倒排时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认真开展现场督查,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指导申报人开展项目相关文字、图纸、音像以及实物等资料收集。县“古院落”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积极争取省相关专业部门等技术团队做好全程技术指导。
(五)项目总结(2020年12月—2021年12月)县“古院落拯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典型,系统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的档案资料,为私人产权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的保护修缮和利用积累经验,真正凸显“古院落”拯救行动的示范性、探索性和带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