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祁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出台《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全市旅游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构建了政策支持体系,是促进祁阳市旅游业发展的一个纲领性重要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2022年1月11日,永州市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旅游发展大会,明确“打响‘千年打卡地·此处是潇湘’品牌、建设文化生态旅游名城”的战略定位,指出要强化政策保障和推动财政资金向旅游发展倾斜。为贯彻落实永州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和《永州市促进旅游发展十条措施》,我市根据本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有利于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准确把握旅游发展的着力点和政策支持点,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加大旅游项目投资、增强旅游发展后劲,推动全市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祁阳、挺进省十强”提供有力支撑。
二、文件起草依据及过程
我们负责该文件的起草拟稿工作,根据国家、湖南省、永州市旅游发展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项目布局、政策安排上,对上级有明确要求的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到位,强化本级财政资金投入,全方位支持旅游业发展。从2022年1月开始着手起草,2月下旬形成初稿,此后向相关市级领导和各镇、市直有关单位、旅游企业征求了意见,然后分别提交祁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中共祁阳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了审议,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入发文办理程序,做到了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三、文件主要内容
——目标任务:重点培育祁阳旅游美食和农特产品,引进文旅项目,建设特色民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面启动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创5A级景区,黄龙景区、德辉景区创4A级景区,九泥景区、百里桃园创3A级景区工作,争创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村旅游区(点),力争祁阳市旅游综合收入和游客接待量每年递增20%以上。
——工作重点:(一)坚持规划引领。按照“整体规划、龙头带动、多点开发、特色鲜明、全域旅游”的发展策略,制定《祁阳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二)加强项目建设。积极开发石洞源景区、祁阳古城、黄龙景区、太白峰国家森林公园、大江三圣湖、八角岭、八庙温泉等旅游项目。推动祁阳文旅体产城融合项目、三家村乡村振兴琵琶湾旅游度假区、祁阳游乐园等项目落地实施。完成长征红色文化研学基地、八尺景区非遗项目、石洞源景区等项目建设任务,推进雷晋乾故居和周玉成、刘金轩将军故里红色教育示范基地、杨梅湖智慧生态文旅项目、太白峰国家森林公园、唐家山油茶文化园等项目建设。做好祁阳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祁阳市特色文化街区项目前期工作。(三)打造旅游产品。积极推进“旅游+生态”,着力在休闲、健康、养生、养老、探险等方面推出一批差异化、多元化的旅游产品。积极推进“旅游+文化”,打造更多体现祁阳文化内涵、人文精神的旅游精品。积极推进“旅游+农业”,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特色民宿。(四)塑造旅游品牌。以祁阳文旅体产城融合项目为“龙头”,构建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石洞源景区、黄龙景区、祁阳现代农业示范园(唐家山油茶文化园)等“四大片区”,打造白水镇竹山村、香湖湾旅游度假区、茅竹镇三家村德辉景区、黎家坪镇三冲村旅游度假区、下马渡镇雅园碑林乡村旅游区等“多亮点”乡村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成为全国知名和全省一流的文化旅游所在地。启动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创5A级景区,黄龙景区、德辉景区创4A级景区,九泥景区、百里桃园创3A级景区工作,争创国家级或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积极开展祁剧文化艺术节、陶铸故里红军行、祁阳乡村旅游节、十万学子研学祁阳等活动,打造省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活动品牌。(五)提升旅游服务。抓好通景公路项目建设,对黄龙景区通景公路进行提质改造,拉通黄龙景区至阳明山景区公路,每年新建或改扩建旅游厕所10座以上,持续丰富“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拓展智慧化服务手段。完善游客服务中心、游客休息站以及旅游景区导览图、标识标牌等服务设施。
——奖励政策:(一)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会资本在本市范围内参与文旅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自项目运营之日起三年内,由本市财政按其旅游门票收入的0.1%给予补贴扶持。对于社会资本总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旅游项目,优先申请纳入湖南省、永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坚持“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对于回家乡(祁阳市)投资旅游项目达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由本市财政奖励3万元;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投入则相应增加2万元奖励。(二)支持创建文旅品牌。当年被新评为5A级、4A级、3A级景区,由本市财政分别奖励其实施主体300万元、40万元、10万元,专项用于旅游产业发展;当年被新评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由本市财政分别奖励其实施主体100万元、10万元;当年成功创建湖南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由本市财政分别奖励其实施主体10万元、5万元、2万元;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由本市财政分别奖励其实施主体10万元、5万元;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由本市财政分别奖励其实施主体10万元、5万元;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由本市财政分别奖励其实施主体5万元、2万元;当年成功创建5C级、4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由本市财政分别奖励其实施主体20万元、10万元;当年被新评为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由本市财政分别奖励其实施主体20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五星级旅行社,由本市财政奖励其实施主体5万元。(三)支持开展研学旅行。当年被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由本市财政分别奖励其实施主体50万元、20万元。(四)实施“引客入永”奖励。落实“引客入永”奖励办法,安排奖励资金100万元,扶持旅游行业做大做强。
四、政策亮点
《实施意见》对发展旅游业的政策激励范围之广、内容之多、力度之大是空前的,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决心和信心,相比以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
(一)本市财政投入力度更大。以前本市财政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限,而2022年安排了300万元。
(二)对社会资本投资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更大。以前,我市对社会资本投资旅游项目没有奖励。该《实施意见》出台后,不但对社会资本投资旅游项目有奖励,还将根据项目投资额给予追加奖励。
(三)对创建文旅品牌的支持力度更大。以前,我市仅仅对获评3A级及以上景区的实施主体给予奖励。该《实施意见》出台后,对获评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工业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重点镇、乡村旅游重点村、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湖南省三星级及以上乡村旅游区(点)、4C级及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乙级及以上旅游民宿、五星级旅行社等名号的实施主体均给予奖励。
(四)落实“引客入永”的奖励力度更大。以前,本市财政每年只安排“引客入永”奖励资金50万元。该《实施意见》出台后,从2022年开始,本市财政将每年安排“引客入永”奖励资金100万元。
(五)对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更大。以前,我市对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有指标限制。该《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市将支持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项目,乡村旅游设施可使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布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