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祁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祁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祁政办发〔2024〕8号),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现对《祁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予以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建筑垃圾管理资源化利用相关办法和配套政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出台了《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本级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为做好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健全建筑垃圾管理体系,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亟需制定和出台。
二、《管理办法》起草依据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参考了韶关、湘潭、株洲、郴州等地的相关管理条例和办法。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设置七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办法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各部门工作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源头减量。包括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管控。
第三章产生和贮存管理。包括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建筑垃圾处置(产生)核准、工地管理等内容。
第四章运输管理。包括对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的核准条件、运输车辆的管理。
第五章消纳和利用管理。消纳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管理,鼓励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内容。
第六章监督管理。强调了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型。
第七章附则。明确办法施行的时间。
五、几个重点问题
1.关于建筑垃圾的概念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类型。
2.关于建筑垃圾处置原则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谁付费的原则。
3.关于建筑垃圾的运输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明确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