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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
  • 2026-01-13 09:42
  • 来源: 祁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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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祁阳市城区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工作,规范内涝防治抢险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祁阳市城区市政设施积水内涝。主要包括:因大到暴雨或者河道漫溢造成大范围积水内涝、地下市政设施进水等事件。

  1.4工作原则

  (1)内涝防治抢险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防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内涝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首要任务,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5重点防护对象

  城区低洼地带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为使城区内涝防治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行动迅速、有条不紊,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成立祁阳市城管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局各股室、各大中队以及相关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临时抢险队伍根据需要由局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

  2.2祁阳市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和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全面了解辖区内涝防治抢险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态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3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指挥、协调城市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制度和办法。

  (2)承担城区内街道、胡同内涝设施防治抢险工作。

  (3)承担辖区内雨污溢流口的维护管理工作。

  (4)及时了解掌握汛期各类灾害情况,根据需要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5)组织开展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6)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积极做好城区内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检查、养护工作,负责公用工程的抢险组织管理,内涝时做好城区排涝、抢险和现场处置工作。

3.日常管理

  3.1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日常养护、维修、检测,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充分储备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做到专物专用、专人专管。

  3.2应急演练

  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辖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演练,对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救援器材、设备等物资的使用要加强管理。成员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范围,对重点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蓝色汛情预警(IV):

  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内涝重点地段防汛抢险人员,做好除涝抢险的准备工作。

  黄色汛情预警(III)):

  在蓝色汛情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内涝防治抢险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根据强降雨发生区域、重点除涝部位及降雨趋势,内涝防治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各责任单位领导上岗情况,询查涝情、险情、灾情,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水情、工情、险情等,内涝防治抢险人员按照内涝防治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内涝防治抢险的救护。

  橙色汛情预警(II):

在黄色汛情基础上,内涝防治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涝抢险预备队伍全部一线待命。各类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红色汛情预警(I):

  在橙色汛情基础上,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领导小组,局直各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投入内涝防治抢险抗灾工作。

  4.2预案启动

  预警应急响应三级、四级为一般性预警应急响应,由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启动辖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所有成员单位人员停止休假,确保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做到记录完整。预警应急响应二到一级为较大和重大应急响应,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安全责任人迅速到岗,根据城区内涝防治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3响应程序

  (1)三级、四级预警应急响应后,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灾害现场的性质和情况,负责组织城区街道及住宅小区内涝的排涝、抢险和现场处置工作。

  (2)二级、一级预警应急响应后,局市政设施内涝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根据情况,各成员单位提前在重点内涝区域上岗到位,对已经出现较大或严重险情的区域,抢险队伍全部到位,关注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工情变化并随时向局内涝防治抢险办公室通报情况。

  4.4报告内容

  (1)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

  (2)灾害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3)有关受损市政设施等单位名称、管理单位等。

  (4)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5)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

  4.5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由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内涝灾害排除完成情况,报请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

5.应急保障

  5.1后勤保障

  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内涝防治机构和内涝物资保障单位积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所需的物资。

  5.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响应发生时,由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调动应急队伍进行处置。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在内涝防治抢险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处理防治抢险期间遗留问题,实施灾后重建。全面总结经验和教训并于10日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防汛物料储备管理办法,及时按照以物还物的方式向调拨单位归还被调物资,及时充盈防治抢险物资库存。

  6.2事故调查

  严格遵循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1)发生灾害的工程基本情况,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灾害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4)采取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5)灾害结论。

  (6)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7)各种必要的附件。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3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灾害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由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引发重大灾害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7.附则

  本预案由局市政设施内涝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改完善。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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