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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2026-01-13 09:39
  • 来源: 祁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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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燃气供应稳定,维护社会秩序。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祁阳市行政区域内瓶装液化气、管道燃气等燃气泄漏、爆炸、火灾,以及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引发的燃气供应中断、燃气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燃气安全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燃气照明管理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大队等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联动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健委、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

2.核心职责:统一指挥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响应指令,协调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资源调配,发布事件处置信息。

3.工作机构: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燃气照明管理股,负责日常预案管理、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风险分级与应急响应

1.事件分级:根据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将燃气突发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事件:单户燃气泄漏,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范围较小;

较大事件:局部区域燃气泄漏/供应中断,造成1 - 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较小;

重大及以上事件:燃气爆炸、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大面积燃气供应中断,影响公共安全。

2.应急响应:对应事件等级启动Ⅳ-Ⅰ级应急响应,明确响应启动条件、指挥权限、处置措施。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信息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突发事件,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燃气企业24小时抢险电话、我局投诉热线等渠道报告;燃气企业接报后15分钟内上报燃气照明管理股,重大事件立即上报。

2.先期处置:燃气企业抢险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关闭阀门、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等措施控制险情;我局执法人员配合维护现场秩序。

3.现场处置:根据事件类型,协调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工程抢修等力量开展处置,包括泄漏封堵、火灾扑救、伤员救治、设施修复等。

4.后期处置:险情消除后,组织开展现场清理、设施检测、供气恢复工作;开展事件调查评估,总结处置经验并修订预案。

五、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依托辖区内17家燃气经营企业的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市级燃气应急抢险预备队;与消防救援队伍建立联动机制。

2.物资保障:燃气企业配备泄漏检测仪、防爆风机、抢修工程车、消防器材等应急物资;我局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账,定期检查更新。

3.通讯保障:建立应急指挥小组成员通讯录,确保应急状态下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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