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报告综述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祁阳市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位于祁阳市浯溪路 108 号,开办资金 141 万元,单位负责人尹艳丽,举办单位为祁阳市人民政府。单位主要宗旨为:保护文物,弘扬民族文化。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管理保护所辖范围文物、征集收藏社会流散文物、开展文物研究、组织文物陈列展出、接待参观游览。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本单位2022年整体支出总额108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8.66万元(基本支出573.67万元,占52.84%,项目支出504.99万元,占46.52%),占99.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1万元,占0.64%。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67万元,其中工资社保福利支出51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1万元,用于景区绿化苗木购买及种植。
(二)项目支出504.99万元(多个项目应逐一进行说明)
我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04.99万元,其中专项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29.02万元,陶铸故居红色旅游标识标牌制作15.35万元,景区免费开放补助75.2万元,陶铸故居日常运转经费29.47万元,李家大院修缮一期工程112.42万元,李家大院消防工程143.53万元。
项目1:专项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22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38.18万元,实际到位158.49万元,本年总投入158.49万元,支出小于预算的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处人员实际上岗情况,对人员经费进行调整减少。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资金依法依规用于支付差额人员工资福利129.02万元,石洞源景区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经费29.4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专项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专项资金到位及时,在使用过程基本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兑挪用情况。
项目2:陶铸故居红色旅游标识标牌制作。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19年上级下达陶铸故居红色文化旅游标识牌标准化建设、智慧导览系统及红色研究课程开发专项指标120万元(湘财文指【2019】70号),实际到位资金69.91万元,总投入69.91万元。项目支出少于预算的原因是智慧导览系统及红色研究课程开发项目未计入在内。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我处按程序进行标识标牌设计,支付项目前期设计费13.28万元。设计方案确定后,项目对外实行采购公开招标,湖南上涂文化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51.6万元。此项目于2021年9月8日开工,10月20日完成,因增加翻译费,旧标识牌拆除费和残障停车场标识等,项目结算总投资56.63万元。我处根据项目进度及合同内容,项目制作完成后,2021年12月向财政申请拨付工程款41.28万元,2022年验收后,向财政申请拨付工程款15.3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由财政统一管理,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及合同内容,向财政申请拨付。
项目3:景区免费开放补助。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22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景区对祁阳籍市民免费开放补助6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5.2万元,总投入75.2万元。支出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全市经济不景气,为促进消费,市委市政府要求景区春节期间对所有游客免费开放。浯溪门票收入减少,向市委市政府打报告专批,调增春节期间免费开放补助15.2万元,用于弥补景区经费不足。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资金依法依规用于支付景区日常维护支出75.2万元,项目资金全部执行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景区免费开放补助专项资金到位及时,在使用过程基本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兑挪用情况。
项目4:李家大院修缮一期工程。
1、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17年6月国家文物局下达专项资金到位560万元(湘财文指【2017】46号),2017年10月国家文物局提前下达专项资金到位1254万元(湘财文指【2017】112号),项目资金共计18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现工程已完工,并通过省文物部门验收。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到目前为止,李家大院修缮工程(一期)项目资金已使用1552.61万元,其中修缮工程(一期)施工费1390.39万元(2022年支付112.42万元),前期零星抢险加固工程款123.24万元,监理费28.98万元,李家大院居民安置费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项目工程我处按程序对外公开招标,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456.41万元。此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后因纳入李家大院修缮工程(二期)的房屋毁损严重,部分提前修缮,增加工程量,项目结算总投资1544.88万元。施工过程中,我们要求参建的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等严格按照国家、省文物局批复的文件和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合同,根据项目进度及财政监理审核后,向财政申请拨付工程款。做到了建设资金按计划、按预算、按合同、按进度拨付,确保了建设资金的有效安全使用。
项目5:李家大院消防工程。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17年6月国家文物局下达专项资金到位350万元(湘财文指【2017】46号),2017年10月国家文物局提前下达专项资金到位350万元(湘财文指【2017】112号),项目资金共计7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现工程已完工,并通过市文物部门验收。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到目前为止,李家大院消防工程项目资金已使用537.54万元,其中消防工程施工费467.53万元(2022年支付143.53万元),监理费13万元,消防附属设施建设费57.0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管理规范,2018年9月13日李家大院消防工程进行采购公开开标评标,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50.04万元。
施工过程中,我们要求参建的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等严格按照国家、省文物局批复的文件和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合同,根据项目进度及财政监理审核后,向财政申请拨付工程款。做到了建设资金按计划、按预算、按合同、按进度拨付,确保了建设资金的有效安全使用。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浯溪公园扩园招商引资取得突破,浯溪碑林创国家5A旅游景区取得实质进展。
2、石洞源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新增岗位20个,带动当地民宿、农家乐等经营项目,创收约20万元。
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见成效,浯溪碑林景区实现门票收入68万元。
4、景区内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未有古树名木枯死等。
5、对基建项目的预算、竣工决算实行审核控制,实施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严格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项目质量100%达标,2022年维修维护成本节约5%。
6、争取了省级补助陶铸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25万元;
7、加强宣传推介,浯溪摩崖石刻拓片在国家博物馆、省博物馆展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增加了知名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推动农民增产增收。
2、社会效益:游客满意度增加,投诉率减少。
3、环境效益:空气质量提高,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4、可持续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化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游客满意度95%以上。
四、绩效评价结论
2022年,我处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处2022年度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详见附件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较少,国保维修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2、人员经费未全额保障,存在用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工资的情况。
3、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按照预算要求每年压缩5%,我处每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6万元,招待费1.6万元定额标准偏低。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2、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争取祁阳市委市政府对国家级文物保护的重视,提高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加强国保维修保护力度。
4、建议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支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