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机构编制、人员构成等。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禁毒委员会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市禁毒工作规划,制定全市社会化禁毒预防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禁种禁吸、禁毒宣传、预防教育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禁毒社会组织开展专业服务,鼓励、支持禁毒社会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参与专业服务;
(4)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禁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工作职责,禁毒宣教中心现设有综合室、两禁室和预防教育室。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年单位编制10人,实际在职在编7人。与上年相比实际在职在编少一人,原因为一人辞职,一人调出,新进一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包括但不限于部门整体支出情况、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收入决算数365.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32.64万元增加32.7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
2023年收入365.36万元,比2022年358.16万元增加7.2万元,增幅2.01%,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一部分人员的考核奖。
2023年支出365.36万元,比2022年358.16万元增加7.2万元,增幅2.01%,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一部分人员的考核奖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56万元,较2023年预算3万元减少0.44万元,减幅14.67%;较2022年决算3.77万元减少1.21万元,减幅32.0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万元, 较2023预算3万元减少0.44万元,减幅14.67%;较2022年决算数3.77万元减少1.21万元,减幅32.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三公经费并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130.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47万元,占62.98%,公用支出48.47万元,占37.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23年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180万元,实际到位234.42万元,收治戒毒人员经费为208.45万元,禁毒事务经费25.97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项目资金实际使用234.42万元,其中收治戒毒人员经费208.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强戒所收治祁阳籍病残吸毒人员经费,保证祁阳籍病残吸毒人员应收尽收。禁毒事务经费25.97万元,主要用于吸毒人员管控及尿检,公安缉毒执法、外流贩毒整治经费支出,禁毒教育基地运转保洁,禁毒委员会日常运转接待等用途。由于没有设置缉毒执法、宣传教育、禁毒协会、污水检测、十类重点人员毛发检测、国家省市创建示范点等项目经费预算科目,经领导请示同意,从收治戒毒人员经费中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本单位建立了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效,进一步推进项目资金申请和使用的监督。财务管理制度基本规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本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国家、省、永州市禁毒工作要求,围绕绩效考核禁毒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缉毒执法、预防教育、重点整治和管控帮教等工作,推动禁毒斗争向纵深开展,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在永州市对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年终绩效考核中,我市缉毒执法排全市第六名,毒品预防教育排全市第五名。城市居民生活污水验毒监测指标为较轻档次,含量为16.2毫克/千人/天。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禁毒宣教中心项目支出基本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对祁阳市禁毒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存在规章制度未及时更新,自评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预算有所调整,说明未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资源配置合理性、预算编制的计划性和执行管理上有待提高,制度的执行有待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待进一步规范。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保障预算内资金拨付和使用,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和结余资金确保资金严格按照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申报及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加快永州市科技馆等科普场馆建设,积极推进科普信息化,开展常态化科技下乡,努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市科技馆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进一步强化科普经费保障力度。
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切实做好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真实反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严禁专项资金在项目间自行调剂。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现金使用的范围,尽量避免大额付现,确保单位资金安全和完整。
(三)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做到收入与支出明细核算。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四)加强队伍建设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我单位的自身建设,着力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深化部门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地建设学习型组织和加强执行力建设。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祁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