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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祁阳市委办公室 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3-02-13 16:47
  • 来源: 中共祁阳市委办公室 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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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永州市驻祁各单位):

祁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祁阳市委办公室

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

202314


祁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

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20〕25号)和《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永办发电〔2022〕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以优化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着力破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引领祁阳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2022年底,基本建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形成全面覆盖、管理科学、体系开放、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与祁阳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保障。

二、完善教育督导体制

)健全教育督导领导机构。参照国务院、省、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设立祁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主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和市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发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和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局、市审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见附件)。委员会定期研究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审议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发布重大教育督导报告,聘任兼职督学。建立健全委员会工作规程,明晰19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委员会成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委员会成员应履职尽责,积极参加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督导活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议研究讨论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教育督导事项、督导结果等内容。

)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构。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实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教育督导工作,办公地点设市教育局,与市教育局督导办合署办公。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主任督学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督导办负责人兼任副总督学。

三、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

)加强督政工作。建立和完善督政评价制度,督促我市有关部门、镇街道切实履行政策引导、监督管理、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等教育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对市直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相关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加强督学工作。督学工作主要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主要包括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中小学校队伍建设(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重点开展幼儿园保教保育、中小学“五育并举”落实、民办学校(机构)办学行为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原则上,中小学、幼儿园每五年或学校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网络督导和实地督导相结合,科学运用“双随机”“四不两直”方式,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落实常态督导,确保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内部督导机制,开展自查自评自纠,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加强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在国家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抽样监测的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承担国家监测任务的机构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同步监测,全面掌握我市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和全市整体水平。委员会要督促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部门及学校对监测报告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有力措施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四、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

)完善报告和反馈。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应及时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委员会,同时以适当方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

)落实整改和复查。要建立被督导单位的问题清单,对问题实行拉条挂账、销号办理,确保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被督导单位要及时向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复查,随时掌握情况,防止问题反弹,杜绝弄虚作假;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发督办单,限期整改。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

)实施激励和通报。将市直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合理设置权重。各类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市直职能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教育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委员会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被督导单位,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实行约谈和问责。严格落实约谈和问责制度。对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约谈,由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学校的约谈,由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约谈要形成规范的书面记录,下发被督导单位,作为绩效考核、办学水平评价、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问责以委员会为主实施。督政问责,由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督学问责,由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教育局相关部门联合进行。评估监测发现的问题教育监测结果和评估报告予以反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被监测和评估对象予以问责。问和处理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布。

五、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配齐督学。市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368所(中小学197所、幼儿园173所),按督学与学校(幼儿园)数1:5的比例配备督学,需配备督学74人,除现已聘任的专职督学26人外,还需配备48名兼职督学。

)创新督学聘用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和遴选程序,拓宽督学选聘范围,择优选聘各级督学。专职督学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命或选任。兼职督学由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干部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督学,专门从事督政工作;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校长、教师、专家中,聘用一批业务优秀、工作敬业、有多岗位从业经验的督学,专门从事学校督导和评估监测工作。

)提升督学专业水平。完善督学日常管理,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提升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督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符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督学参加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时,其督学工作量和成果视同教学工作量和成果。由市教育局出台我市督学职称评审记分办法。

)加强教育督导队伍管理。完善督学聘任与管理办法,加强对督学的日常管理,专职督学由教育督导机构管理,兼职督学由所属单位和教育督导机构共同管理。建立督学退出机制,实行督学的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督学的实绩考核,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给予激励;对违反督导纪律、不能履职尽责的督学予以解聘,并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六、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障

)强化经费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在本年度财政预算中单列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我市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评估、质量监测等所需经费。要按照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其中从退休人员中聘请的兼职督学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按临聘人员经费补助标准予以安排。

)强化组织保障。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落实。

附件:祁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附件

祁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及

工作职责

一、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

任:周贞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欧阳迎春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胡爱民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恩鹏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何晓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

唐书东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邓国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共青团祁阳市委副书记

高发明市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文祥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主任督学

市科技和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剑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钟凌云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易信儒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国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骐健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海军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文旅广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文启社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唐迎春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铁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文和平市市场监管局一级主任科员

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汪文祥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实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教育督导工作。

二、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指导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教育督导评估与监测工作,审议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实施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教育工作约谈,对督导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协调解决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发布重大教育督导报告;聘任市级督学;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市政府常务会定期议教制度;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教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和校园周边环境,主要对市直相关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委组织部:建立并实施对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支持教育发展情况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系统干部队伍考察任用管理机制。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思政工作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媒体的涉教宣传工作,加强教育舆情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校园舆情管控,指导新闻媒体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教育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抓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立德树人良好氛围。

市委统战部:负责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通用语言和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及民族语言的教学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履行其它相关教育职责。

团市委: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配合市教育局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会同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少年”工作,建立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履行其它相关教育职责。

市发局:将教育事业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市域规划时,将教育发展和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优化教育布局等纳入相应规划并立项、审批。

市教育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市科技和工信局:负责学校科技教育和学校科技辅导员队伍培养,并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和科技培训,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市公安局:开展学校安全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商业摊点的整治;打击危害师生的各类犯罪;督查各级公安系统履行学校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等方面责任的落实。

市财政局:研究落实教育发展财政政策,保障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严格按照省定生均拨款标准落实各学段生均拨款政策,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教育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市人社局: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政策性津补贴,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依法落实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落实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依法落实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儿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

市自然资源局: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认真规划好中小学建设用地,会同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障教育与城市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相适应。严格依法依规控制教育用地不流失。结合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总体规划之中。在旧城改造和新建设中,优先规划解决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并及时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有关规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

市住建局:依法落实城镇住宅小配套建设中小学的有关规定。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加强对学校教育配套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监督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教育工作、支持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

市文旅广局:负责对学校体育教育工作和体校文化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并落实相关政策。

市卫生健康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卫生保健工作和食品卫生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市审计局:负责对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市应急局:综合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负责教育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教育系统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落实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机制。组织和实施中小学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着力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建立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依法管理学校周边商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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