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祁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祁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祁政办发〔2023〕18号),为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定目标,提出要求,全面部署。现对实施方案予以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5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19号)等文件均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之今年5月17日全省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现场会,《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也于6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启动垃圾分类工作迫在眉睫。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在广泛借鉴、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祁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反复征求城区街道及市直相关单位意见,不断丰富完善。10月20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0日市政府办正式印发。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分类基本类型和要求、配套体系建设、全民参与体系建设、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
(一)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省、永州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年度、分阶段提出了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主要有:2023年,实现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长虹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实现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90%以上,建好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宣教基地,完成垃圾焚烧厂点火运营,加大餐厨垃圾分类收集,餐厨垃圾收集率达到60%以上。2024年,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覆盖率70%以上,宣传覆盖率实现100%,基本建立“4+3”分类收运体系。2025年,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6年,基本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果。
(二)工作原则
从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稳步开展,全面覆盖;风险防范,树牢安全四个方面着手,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步伐,积极探索、科学选择适合祁阳特点的分类模式。
(三)分类类型和分类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除上述四大类外,对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
(四)配套体系建设
明确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流程体系建设要点,并分别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提出了要求。
(五)全民参与体系建设
从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引导开展志愿活动、推进示范片区建设、广泛宣传发动、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发力,力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合理推进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成立祁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机制”。执行“县级奖补、街道兜底、社会资本参与”的经费保障模式,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垃圾分类所需工作经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个环节,缓解财政压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强化对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执法整治,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严管重罚。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各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内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