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道路交通拥堵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时段,道路拥堵导致出租汽车常常处于低速行驶状态,耗时、耗电,运载效率低,运营成本大幅上升。调整起步价有利于短途乘客向其他便捷性出行方式转移,释放出租车运力,使高峰期中长途乘客出行需求得到满足;调整公里计价有利于公平负担道路拥堵产生的营运成本,提高驾驶员报酬,减少高峰期驾驶员只选择在城区周边营运及“拒远拉近”和“拒近拉远”现象,缓解城区打车难问题。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2.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3. 《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规定,客运出租汽车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4. 《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2019〕847号)规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或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水平或者定价机制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的活动。
三、相关解释
随着网约车、共享电动车等新型业态的出现,打破了原有的出租车市场格局,致使传统的巡游出租车行业面临着较大的竞争压力。7年来巡游出租车运价长期未调整,驾驶员反映运价偏低,收入不高的问题导致因服务质量不好而造成的市民投诉屡禁不止。经调查了解周边县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情况如下:宁远、新田、东安价格一样,起步价1.5公里为5元,每增加1公里加价1.8元,白天晚上同价格;江华、道县起步价2公里为6元,每增加1公里加价2元,白天晚上同价格;中心城区:白天起步价2公里6元,每增加1公里加价2元。晚上起步价2公里7元,每增加1公里加价2.4元。为坚持“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的原则,调整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有利于缓解城市客运秩序矛盾,改善乘车环境,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