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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一些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够坚定,战略定力还不牢固”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 2024-11-25 10:06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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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

“一些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够坚定,

战略定力还不牢固”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够坚定,战略定力还不牢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关系理解不透,攻坚克难的决心与担当不足,存在工作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问题整改工作被动应付、标准不高、成效不明显,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对践行“两山”理念和高质量发展重视不够,理论研究不透、决策部署推进不力、高水平保护力度不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压力传导有偏差,工作推进存在畏难情绪,主动性不足。监管监测执法能力存在不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住建、城管、林业等部门在分管领域执法力量不足、力度不够。

二、整改目标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有关职能部门在分管领域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委党校主体班专题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2.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同时持续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出台年度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分级、分步、分段推进解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4.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突出环境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追责问责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对整改不力、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

5.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标准,调整优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住建、城管、林业等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充分保障其执法力量。按照省委、省委编办要求,在镇(街道)设立环保办或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加强乡镇环保力量。

五、整改完成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守护好一江碧水”“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及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市委常委会、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党校主体班专题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绿色发展理念。

2.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中共祁阳市委办公室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祁办通〔2024〕12号),厘清了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直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生环委全体会议等会议专题研究和调度生态环境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3.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祁阳市2024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祁办发〔2024〕5号),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直各单位和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强化结果运用。由市纪委监委对重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的,综合运用通报、预警、约谈、挂牌督办、问责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和作风转变。对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导致产生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突出生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按照省委、市委有关政策,制定印发《祁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祁阳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调整和优化了执法体制机制,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优化配置、合理布局、重心下移,把执法队伍派驻到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和环节。严控行政执法队伍编制总量,实行专项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专库管理,充分保障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配备。探索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将高频率、易发现、易处置和基层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赋权镇(街道),并同步下放相关资源,由镇(街道)统一指挥管理。调整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在3个街道办事处、19个镇分别设立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具体负责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联系电话:0746-3251881

联系地址:民生南路185号402室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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