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
“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监管力度不够,综合协调职能
有待加强”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监管力度不够,综合协调职能有待加强。
二、整改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围绕中心任务,发挥执法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作用,时刻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严惩重罚违法犯罪行为,统筹协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三、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0日前
四、整改措施
1.强化环境监管法治化。通过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辐射许可制度、固废许可制度、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等,实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力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不断织密织牢生态保护“法治网”,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2.严格环境执法保安全。坚持“打”字开路,“严”字开头,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直面问题。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涉重金属污染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保障环境安全。
3.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深入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和免罚轻罚制度。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着力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频次。在执法过程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送法入企,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守法经营责任,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红线。
4.强化综合协调。协调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填报环境统计数据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履行治污减排主体责任,指导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强化环境监管法制化。全面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明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审批流程,实现源头控制;同时加强帮扶指导,2024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7个,指导企业在线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56个,完成2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查核发工作。对涉及辐射和固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规范管理,辐射和固废许可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积极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指导16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和信用培训工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自2023年以来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8件。全力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召开了部分重点企业参与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动员会,全市共有4家企业购买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
2.严格环境执法保安全。加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执法,坚持“打”字开路,“严”字开头,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涉重金属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2起,严厉查处了长沙沃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案,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森林公安刑事拘留,发布典型案例2个,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3.落实企业环境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和免罚轻罚制度,已有20家企业纳入了正面清单,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免罚轻罚;今年以来免罚企业5家,从轻处罚7家。创新非现场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电力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了对企业现场检查频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同时对部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守法经营责任。2024年以来共开展送法入企4次,召开警示约谈会2次。
4.强化综合协调。协调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证排污,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已有14家企业完成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环境信息披露率100%。开展VOCS和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指导3个VOCS企业,5家工业炉窑开展治理,帮助指导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建成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完善协调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厘清了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了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联系地址:民生南路185号306室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