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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州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永问题整改方案》,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我局对照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参照省级层面问题销号程序,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为期5个工作日。
祁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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