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4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9049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22129件次,行政处罚385件次,行政强制149件次,行政裁决0件次,行政检查16275件次,行政给付0件次,行政奖励0件次,行政确认0件次,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其他执法行为23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22181件次,受理22129 件次,准许许可20554件次。撤销许可1件次,经过听证程序 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473件,结案400件,结案率84.6%。罚没金额541.8953万元。首违不罚15件,轻罚374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3.75%和93.5%。经过听证程序4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149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145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0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件。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带头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领导集体学法4次,重大案件、决策事项集体讨论60余次。强化理论学习,开展全局法治培训3次,推动全局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行政执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合格率100%;参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网络培训,人均学习达50课时以上;284人报名参加国家总局和省局组织的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综合分93.49分,排永州市第1;组织新进人员及换证人员学习行政执法知识并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共有169人通过并申领执法证。
3.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制定印发《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联动普法模式,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日、计量日、标准化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举办宣讲课10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管理系统等平台予以公示,共公示行政许可22129件,行政处罚368件。
2.积极推进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全程记录,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22129件,行政处罚360件,其中有音像记录的6件。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11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现有法制审核人员17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人。2024年立案查处的所有普通程序案件均进行了审核,其中法制审核35件,通过35件,不予通过0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法行为规范。以国家总局《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为准则,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贯彻落实。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考核奖惩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民生领域乱收费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办,秉持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确保整改见效。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和“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全年不予行政处罚15件、减轻237件、从轻行政处罚137件,涉及389户经营主体。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2024年3月,参照省局2024 年修订版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及使用指南,重新制定印发本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及使用指南。
(五)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情况。一是依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的管理,确保局各办案机构及时按要求录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及检察建议函交办事项。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4年2月份组织开展优秀案例、办案能手、先进行政执法单位评选及案件评查工作,针对2023年度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积极参与永州市司法局、永州市市场监管局、祁阳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报送评查案卷24份;2024年10月,专项评查农产品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后处理案件2件。
(六)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一是严守四大安全底线。1.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成功创建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为重点,联合学校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宣讲课10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清查学校食堂“三防”及餐饮具消毒设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3份。配合制定供应商筛选标准与流程,督促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全市学校食堂包保督导率达100%,165所学校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了新台阶,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完成2363批次,任务完成率为101.63%,其中合格2284批次,合格率为96.66%。2.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围绕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主线,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87家,医疗机构232家,下发责令改正151份,立案91起,入选省药监局药品稽查执法“十佳”典型案例1件,进入全省先进行列。3.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锅炉清理、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起重机械、叉车监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227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34处,已全部完成整改,立案37起。4.严守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针对消防产品、燃气、成品油、水泥、食品相关产品、农资产品等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完成监督抽查89批次,成品油、化肥、燃气、水泥、食品相关产品合格率100%;消防产品监督抽查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立案查处1起,被评选为省、市“铁拳”典型案例。
二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1.强化肉类质量监管。聚焦肉类生产加工小作坊、超市、冷库、农贸市场、餐饮店、烧烤夜市等重点场所,检查市场主体430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4份,监督抽检20批次,立案查处8起,捣毁窝点2个,查获有关肉类产品5.4吨;查处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冷冻牛猪肉类产品7车次,查获产品总重量61.317 吨,无害化集中销毁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7.35吨。2.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对全市83家电动车经营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同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截止11月底,共抽查电动自行车40批次,不合格37批次,均依法立案查处。3.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纪委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对全市殡葬服务经营者开展价格、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检查,查处殡葬领域合同违法案件1起。
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瞄准打造全省公平竞争审查高水平样板的目标,努力实现公平竞争领域“零举报、零投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审查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和回应机制。2.专项清理扎实开展。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及“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的政策措施清理行动。3.审查质量不断提高。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断提高,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了“实时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点项目,在审议之前,提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把关。4.宣传培训不断加强。常态化开展县本级业务培训,联席全体成员单位在会后均开展了业务培训及普法宣传。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或接收双随机抽查任务212项,均已启动并完成,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38项,完成比例为65.09%,全部录入公示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二是经营主体年报常抓常好。2023年度企业、个体、农专年报率分别为99.46%、99.85%、98.26%。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永州市第一,湖南省局推介了我局典型工作经验。企业年报非零值率99.25%。3.实施联合惩戒,规范信用修复。公示异常名录列入信息84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户,协助人民法院公示股权冻结22条信息,系统修复异常名录信息48条、修复严重违法失信信息9条,引导47家企业完成处罚信息修复。
五是着力保障消费权益。1.做好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发布一批典型案例,营造消费维权共治共享社会氛围。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关于食品、药品、质量、价格、计量、电梯等方面的投诉举报1263件,办结1218件,办结率96.44%。3.督促企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联合商务部门对家用汽车及其产品销售服务企业、经营单用途预付卡超市开展监督检查,创建放心消费环境。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执法监管效能有待提升。一是面对日益复杂的监管形势和任务,如近年来职业举报人的举报数量剧增,从举报处理到复议诉讼,乃至信访,牵制基层执法监管力量,分散监管重点;二是基层市场监管业务点多、线长、面广,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专业性较强,执法人员监管执法的经验和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
(二)执法监管设备投入有待加强。检验检测能力不足,技术支撑能力不强。因部分检验检测设备老化,本级政府财政困难,无力购买更新,检验检测中心不再具备继续申报检验机构条件,每年度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只能向第三方检验机构送检,增加了工作成本,也闲置了检验检测力量。
(三)执法监管培训方式有待创新。一是行政执法培训模式较为单一,主要以专题讲座、业务考试、网络培训为主,缺乏创新,没有结合新时代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导致执法人员的理念与手段、业务素质难以跟上市场经济变化的节奏;二是执法培训力度和效果满足不了执法需求,市场监管涉及众多领域,涉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较多,执法人员在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在某些工作领域中出现监管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
三、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守牢安全底线。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以高质量市场监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升执法效能。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厘清监管执法职能,明晰执法办案与日常监管的边界,用监管执法效能保障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三是严格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并将执法监督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激励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二)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理念,切实将服务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二是全面统筹发力,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创新监管机制,以公正监管促进引导公平竞争,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大力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打假治劣、打传规直、价费监管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处置化解矛盾。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公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加强普法力度,营造市场监管法治氛围。一是强化普法责任意识。继续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形成市场监管良好法治氛围。三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改变传统线下宣传方式,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开展知识竞赛、互动答疑和发布普法短视频等,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兴趣。
2025年,本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附: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名
执法证类型
执法证号码
1
李诗琪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300
2
王龙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02
3
黄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03
4
曾文锦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04
5
刘娜萍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05
6
唐兴国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09
7
柏发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10
8
伊午晶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11
9
肖卫锋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12
10
曾媛梅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13
11
王文静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15
12
唐枝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16
13
曾志刚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19
14
刘松涛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20
15
欧迪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23
16
王湘云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25
17
马凌嵘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26
18
李建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27
19
谢穗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28
20
伍军林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29
21
柏峰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31
22
唐慧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33
23
黄中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34
24
陆梅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35
25
王安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36
26
李璟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37
27
张峥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38
28
薛金山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39
29
曾萍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40
30
龚晓岚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42
31
何勤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43
32
唐少杰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44
33
关明秋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45
34
李翼翔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49
35
苏新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50
36
李安玉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51
37
侯康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52
38
谢威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53
39
王伟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54
40
奉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55
41
刘学龙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57
42
唐伟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58
43
唐添孙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59
44
唐白雪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62
45
文小群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63
46
王小林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64
47
蒋爱军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67
48
王威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68
49
王红峰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70
50
邓忠俊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71
51
王玉琼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72
52
邓凌松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73
53
唐晓峰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75
54
唐诚荣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77
55
邹文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78
56
唐建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79
57
彭建红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81
58
邓湘婉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82
59
黄海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83
60
桂肃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84
61
贺万象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85
62
张霞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86
63
黄武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89
64
唐友元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91
65
曾帅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92
66
张媛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93
67
张军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95
68
李小兵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96
69
李波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97
70
唐朝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98
71
唐杰忠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099
72
伍玄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00
73
王龙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02
74
于伟龙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03
75
牛赛赛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04
76
谭诗丰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05
77
邓羽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06
78
邓强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07
79
毛耀德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08
80
曾娟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09
81
刘宁波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11
82
李映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12
83
毛德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14
84
李达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15
85
王向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16
86
唐吉松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17
87
伍孝忠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18
88
郑湘宁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19
89
彭亚杰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21
90
申慧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22
91
唐闻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23
92
阳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26
93
莫秋霞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28
94
李建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29
95
张平秀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30
96
唐春林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32
97
高智香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33
98
肖杰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34
99
王辟地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35
100
罗尹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37
101
彭斌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38
102
周四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39
103
唐亮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41
104
彭春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43
105
杨仁贵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45
106
彭学军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46
107
邹海战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47
108
王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48
109
桂小凤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54
110
李宏武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56
111
邓湘娟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58
112
王红姬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59
113
刘彦成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61
114
邓文兵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62
115
李新疆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63
116
寒波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65
117
何朝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66
118
张顺桥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67
119
谢西湘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68
120
雷振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69
121
周凯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70
122
唐明春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71
123
李端生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72
124
曾时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73
125
于治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78
126
向红玲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80
127
杨雪铁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81
128
贺琨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82
129
苏胜利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83
130
陈启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85
131
杨海波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87
132
陈伊立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88
133
段波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89
134
邓胜利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90
135
谢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91
136
蒋小军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92
137
黄建湘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93
138
邓小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96
139
赵翀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98
140
李田波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199
141
易光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01
142
尹露奕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02
143
张周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04
144
唐炜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05
145
周臣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06
146
谭红晖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07
147
谢芳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08
148
文雯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09
149
唐友元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11
150
唐四海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12
151
田斌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13
152
王永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14
153
申云国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16
154
江伟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17
155
彭特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18
156
刘聪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20
157
刘崇尧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21
158
雷楠楠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26
159
蒋海波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27
160
崔志成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28
161
盛四宝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29
162
王琳瑜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30
163
李从香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31
164
曾强亮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32
165
黄志诚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33
166
罗后波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34
167
陈冲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35
168
申向亮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36
169
陈金秋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37
170
夏靖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38
171
王英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39
172
刘志远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40
173
邓冬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41
174
罗超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42
175
刘彬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43
176
杨天滨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46
177
蒋归智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47
178
唐湘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48
179
于瑶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49
180
郑建华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50
181
倪菁潞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51
182
谢玉珍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52
183
柏倩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53
184
汪洋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54
185
段海燕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56
186
甄雪玲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57
187
唐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58
188
蒋其沄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60
189
黄湘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61
190
郑杰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62
191
王麒云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63
192
唐志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64
193
黄梦晴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65
194
唐超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66
195
罗文滨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68
196
彭兴学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69
197
陈建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70
198
李旭鹏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71
199
张妍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72
200
谢芷瑶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73
201
陈芊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74
202
蒋欣霖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75
203
杨莉娅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76
204
周振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78
205
王慧霞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79
206
吴姣蓉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80
207
蒋凌涛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81
208
陈雁宾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82
209
周北方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83
210
黄佳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84
211
陈俊名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85
212
黄小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86
213
曾乙峻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88
214
廖力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90
215
潘婷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91
216
陈志遐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92
217
何湘帅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93
218
王端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94
219
刘颖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95
220
王碧颖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96
221
卢小鹏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97
222
吴茜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98
223
杨志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299
224
郑佳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301
225
周志强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302
226
易振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303
227
何偲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304
228
胡军民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305
229
韦媛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306
230
张敏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307
231
包升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308
232
邓思斯
行政执法证
181203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