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民办中小学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通过对6所民办学校抽样价格调查及成本监审等定价程序后,按照成本补偿、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质量、公用经费补助、社会承受能力、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民办中小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了《关于调整祁阳市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试行)》。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于2022年8月26日前通过信函和电子邮箱发表意见和建议,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
反馈单位: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1.联系电话:0746-3222675
2.电子邮箱: 519368250@qq.com
转发:祁阳市民办教育生均教育成本监审报告及其附表(03-08)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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